索引号: | DW037-20180912-15665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文 号: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文日期: | 2018-09-12 |
常德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做好2018年度常德市“巾帼文明岗”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8年度常德市“巾帼文明岗”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和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风景名胜区、贺家山原种场妇联,市直各单位妇委会:
为进一步引导和激励广大妇女在我市“开放强市、产业立市”建设中建功立业,依照《常德市“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的规定,常德市妇联决定在全市开展2018年度市级“巾帼文明岗”创建申报工作,并于2018年底命名一批市级“巾帼文明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范围
常德市辖区范围内的女性比较集中的行政、企事单位和各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以窗口服务行业为重点。
二、创建条件
参与申报创建常德市“巾帼文明岗”的单位或女性岗组,必须在行业中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岗位原则上应已获得县级或行业(系统)荣誉称号。具体创建条件:
1.领导重视。把创建活动纳入单位文明建设规划,有专人负责或分管,定期指导和检查,有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为创建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
2.立足创建。坚持科学发展,明确争创计划和目标,细化创建标准,规范内部管理,树立社会责任意识。结合精准扶贫,实施岗村共建、村企对接活动,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方面成绩突出。
3.优质服务。岗位成员政治素质高、诚实守信、爱岗敬业、争先创优、从业文明,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注重团队文化建设。
4.示范性强。岗位成员中女性占50%以上,争创岗位领导班子中至少有一名女性。在本行业或系统具有先进性、示范性和导向性,并能定期开展公益性活动。
5.信誉良好。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受到公众好评,社会、经济效益和人才效益显著,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三、创建活动要点
常德市“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要重点落实“九个一”:
1.制定一个创建计划。各创建单位或班组要结合本单位、本行业的“十三五”发展目标,立足于创建单位或班组的特点和需求,根据创建的相关流程和要求,制定出创建计划,并按照计划要求有序地开展创建活动。
2.召开一次动员会。各创建单位或岗组要主动争取本单位、本系统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并召开一次“巾帼文明岗”创建专题动员大会,使整个创建岗组的成员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参与创建的要求和步骤。
3.开展一次专题培训。各创建单位或岗组要组织开展一次专题培训,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二是开展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升岗组整体形象的岗位素质培训;三是组织学习本系统或本行业内优秀女性个人或集体的先进事迹。
4.开展一次主题活动。各创建单位或班组要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以志愿服务、演讲比赛、技能竞赛、岗村结对等形式开展道德实践、诚信教育、岗位练兵、节能减排、互联共建等活动,激发创建班组的创新、创造、创业精神。
5.开展一次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各创建单位或岗组要主动、及时地向主管单位或所在单位领导汇报创建过程及创建成果,听取领导对创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畅通服务对象对创建工作和创建质量的评议反馈,形成专门的创建评议。
6.撰写一份自查报告。各创建单位或班组要积极开展自查工作,在创建活动结束时,结合创建实践活动撰写一份自查报告。
7.开展一次督导检查活动。各区县(市)妇联、市直各单位妇委会要对创建单位或岗组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市妇联年底对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8.开辟一块宣传阵地。各创建单位或岗组要形成专门的“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宣传阵地,以博客、简报、墙报等形式及时宣传“巾帼文明岗”创建的花絮及成果。
9.做好一本台帐。各创建单位或岗组要认真详细记录创建过程,做好台帐工作,接受创建主管单位的检查。
四、创建要求
1.“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重在建设、贵在创新。各区县(市)妇联、市直各单位妇委会要在党委的领导下,以创建活动为抓手,研究本区域、本系统创新发展的新目标、社会公众对行业道德规范的新要求和职业女性发展的新需求,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并卓有成效的创建活动,形成“一岗一品牌”、“一岗一亮点”的创建特色,培养新时代职业女性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励广大职业女性奋发有为、开拓创新,为常德文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2.各区县(市)妇联、市直单位妇委会要积极宣传、引导辖区和下属单位参与创建活动,做到“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人人知晓、人人参与,并及时上报、宣传创建活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
3.申报名额:各区县(市)原则上申报1-2个创建单位,市直单位共申报4个创建单位。
五、材料报送
2018年10月31日前,报送《常德市“巾帼文明岗”创建申报表》(见附件)及如下资料:
(1)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
(2)单位开展创建工作通知和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3)单位创建工作规划;
(4)员工花名册;
(5)特色工作(活动)的文字和图片资料;
(6)单位参与公益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文字和图片资料;
(7)自查报告。
所有材料(A4纸张)一式二份报送常德市妇联事业发展部,同时报送电子版。联系人:黎英 联系电话:7786292 13974228773
邮箱:cdflsyfzb@163.com。
六、奖励办法
2018年底,市妇联对通过验收审核的单位进行命名和表彰。
附件:常德市“巾帼文明岗”创建申报表
常德市妇女联合会
2018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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