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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DW037-20210224-4286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主题: 部门文件
文 号: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文日期: 2020-03-18

对将生而不养的父母限制高消费和纳入失信名单建议的会办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3-18 18:00:07 【字体:


市中级人民法院:

周辉代表提出的《将生而不养的父母限制高消费和纳入失信名单的建议》收悉。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加强宣传教育

对生而不养的父母采取适当的措施加强宣传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增强社会责任感,让他们认识到抚养子女既是父母应尽的义务,也是子女应享的权利。同时对生而不养的典型案例,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曝光力度,对她们生而不管的孩子,主张适时的拿起法律武器进行维权。

二、提升监护人素质

1利用“家长学校”平台,对他们开展“好家教、好家风、好家训”的教育和法律知识宣传,增强他们的法定监护意识和家庭教育意识,提高他们做人的基本素质。

2.提升就业创业扶持力度,通过家政、月嫂、手工编织等妇女居家就业技能扶持,帮助妇女居家就业。

三、加大对留守儿童的关爱力度

1.建好“儿童之家”,要在现有基础上逐步改进儿童之家活动开展的方式、途径和作用,让留守儿童真正体会到家的温暖。

2.开展“情暖家庭”走访慰问活动,为留守儿童送生活物资、学习用品、疾病救助、爱心资金等,帮助他们度过难关。

3.为留守儿童提供必要的心理疏导、情感抚慰等服务,培养他们的健康心理和健全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