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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调研组来常开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法调研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5-06 08:05:10 【字体:

4月28日至29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社会委副主任委员龚健带队来常开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呙滨辰,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社会委主任委员陈卫平,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向艳艳陪同调研并参加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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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组在常德市妇女儿童权益维护中心(女童保护中心)了解妇女儿童维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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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组在“常青树”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了解普法工作


在常德市妇女儿童发展中心,调研组一行现场参观了常德市妇女儿童权益维护中心(女童保护中心)、“芙蓉树·筑爱联盟”工作室、“常青树”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详细了解了妇女儿童维权阵地建设、人员配置、运行模式等情况。常德市妇女儿童权益维护中心(女童保护中心)于2023年12月正式挂牌成立,由市妇联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教育局等16家职能部门共同打造,主要为全市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心理咨询、多元救助等维权综合服务,调研组一行对市妇联聚合多部门力量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打造品牌特色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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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组在湖南琉深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了解企业女职工权益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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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组在安乡县三岔河镇梅家洲村了解基层妇女维权工作


调研组一行还实地调研了湖南琉深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乡县妇幼保健院、安乡县三岔河镇梅家洲村等地,重点了解了企业女职工权益保障、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基层妇女维权等方面的情况,并就企业发展过程中依法保护妇女权益有关问题进行了现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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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组在安乡县召开座谈会


座谈会上,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向艳艳汇报了我市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开展情况,并从坚持系统观念、问题导向、立足实际等方面,为修法工作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近年来,常德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的重要论述,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全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及妇儿工委工作会议,专题部署妇女儿童工作,研究解决妇女维权重点、难点问题。2023年市妇联联合多部门出台《常德市2023年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年建设实施方案》《常德市妇女儿童维权联席会议制度》等一系列维护妇女权益的工作文件和政策10余个,作为全省首个在政法系统中建立妇联执委工作室并实现县市区全覆盖的市州,2022年10月份以来,10个妇联执委工作室共接访454人次,诉前化解涉妇女维权纠纷203件,中国妇女报、学习强国、法制日报均进行专题报道。成立常德市女科技工作者协会,协会首批入会会员116人,设立工业、农业、教育等7个专委会。通过系列举措,较好维护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推动妇女全面发展。


会上,安乡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卫健局、县妇联等单位负责人,部分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基层妇女代表围绕妇女权益保障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等进行深入交流,并结合各自职责和工作实际,为《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法工作积极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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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社会委副主任委员龚健讲话


调研组一致认为,常德市把积极促进妇女发展、切实维护妇女权益作为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值得充分肯定。同时表示将广泛听取、认真整理吸纳常德各界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作为修法工作的参考和依据。

龚健指出,党中央高度重视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在各个历史时期,始终把实现妇女发展、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写在自己奋斗的旗帜上。她强调,做好修法工作站位要高,修法是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工作重要论述精神的体现,是经济发展的需要,更是妇女自身现实的需求,各级党委政府要积极建言献策,找准解决侵害妇女儿童权益问题的办法和路径;责任要明,修法工作目标要明确,责任要清晰,要通过此次修法厘清部门职责,落细实施条款,更好地回应我省妇女群众新需要新期待;问题要准,要紧盯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破解妇女儿童权益保障难题,切实保障妇女在婚姻家庭、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合法权益;质量要高,要对标对表,更好地配合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贯彻实施来修改我省实施办法。要实事求是,充分把握妇女发展规律,符合湖南实际进行修法。要广泛民主,充分吸纳更广泛的意见建议。要注重导向,进一步优化促进男女平等的基础性制度设计,使修改后的法律操作性更强,进一步增强妇女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我省妇女事业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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